胡明文任阜阳市代市长 刘玉杰辞去市长职务
7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刘玉杰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明文为代理市长。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玉杰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2023年7月24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刘玉杰提出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杰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明文为代理市长的决定(2023年7月24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明文为代理市长。
胡明文简历:
胡明文,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胡明文同志1988年9月到1991年8月在合肥联大中文专业学习,毕业后先后在合肥市台办、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瑶海区委工作;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参加援藏工作,任西藏措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2004年10月起先后任合肥市瑶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瑶海区委副书记,肥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4年9月任涡阳县委书记;2020年5月任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涡阳县委书记;2021年1月任亳州市委常委、涡阳县委书记;2021年7月任阜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提名为市政府副市长人选;2021年8月任阜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2023年6月任阜阳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市政府市长候选人(7月任市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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